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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同意华侨试验区列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
发布时间:2015/06/11  浏览次数:3141次
 

    华侨试验区规划建设又取得新的进展。记者昨天从华侨试验区了解到,在省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经我市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同意将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列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地区,华侨试验区成为全国第五个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地区,是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开端,更是汕头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于支持汕头与欧洲开展全面交流与合作,为服务国家总体战略、搭建海外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平台、扩大中欧合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合作相关工作将逐步展开。

    据介绍,2006年5月,中欧双方在北京正式签署谅解备忘录,正式启动中欧区域政策对话合作机制。近年来,中欧双方在区域政策对话交流、重大理论课题研究、管理人员能力培训等多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尤其是2013年以来,中欧双方还启动了示范城市合作试点,积极推动示范城市进行经验交流,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结对合作。该机制已成为双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助推器,成为中欧众多合作领域与机制中的一个典范。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列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地区的复函》中了解到,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处于汕头经济特区核心地带,华侨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比较优势突出,是汕头经济特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与欧盟开展全方位务实合作前景广阔。鉴此,国家发改委原则同意将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纳入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地区,并要求广东省发改委和汕头市要根据中欧区域政策对话合作机制的总体安排,扎实推进试点地区合作的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蔡英)

发表日期:2015年6月1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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